大牛自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自考资讯>自考专业>广西自考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36个专业停考公布!

广西自考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36个专业停考公布!

更新时间:2024/6/6 18:09:10  栏目:自考专业  来源:大牛自考网  阅读( )
导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关于专业停考与调整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专业布局及社会需求实际,为进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关于专业停考与调整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专业布局及社会需求实际,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积极推进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停考我区面向社会开考的自学考试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36个专业,其中专科层次专业20个,本科层次专业16个,现公布专业停考方案如下:

一、停考专业目录

序号  层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主考学校 
1  专科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广西大学 
2  专科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建筑大类  广西大学 
3  专科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装备制造大类  广西大学 
4  专科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广西大学 
5  专科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广西大学 
6  专科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广西大学 
7  专科  610203  计算机信息管理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8  专科  620201  护理  医药卫生大类  广西医科大学 
9  专科  630201  金融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广西大学 
10  专科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广西大学 
11  专科  630801  电子商务  广西大学 
12  专科  630903  物流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广西大学 
13  专科  630701  市场营销  广西财经学院 
14  专科  670206  应用日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广西大学 
15  专科  670102K  学前教育  广西师范大学 
16  专科  670103K  小学教育 
17  专科  680503  法律事务  公安与司法大类  广西大学 
18  专科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广西大学 
19  专科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  广西科技大学 
20  专科  640101  旅游管理  旅游大类  桂林旅游学院 
21  本科  020101  经济学  经济学门类-经济学类  广西大学 
22  本科  070302  应用化学  理学门类-化学类  广西大学 
23  本科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工学门类-机械类  广西大学 
24  本科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广西科技大学 
25  本科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广西科技大学 
26  本科  080903  网络工程  工学门类-计算机类  广西大学 
27  本科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学门类-化工与制药类  广西大学 
28  本科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工学门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广西大学 
29  本科  080703  通信工程  工学门类-电子信息类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0  本科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1  本科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门类-电气类  广西科技大学 
32  本科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学门类-土木类  桂林理工大学 
33  本科  082502  环境工程  工学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桂林理工大学 
34  本科  090502  园林  农学门类-林学类  广西大学 
35  本科  120601  物流管理  管理学门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广西大学 
36  本科  120801  电子商务  管理学门类-电子商务类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二、停考过渡期

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过渡期2.5年。

三、停考过渡期安排

(一)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区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上述36个停考专业。自2027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及颁发上述停考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为保证专业停考工作平稳过渡,在停考过渡期内继续安排上述停考专业的课程考试,供已报考停考专业的老考生参加考试,继续为老考生办理毕业审定及颁发毕业证书。2026年4月最后一次组织上述停考专业的课程考试,2026年12月最后一次办理上述停考专业的毕业资格审定。课程考试具体安排及毕业资格审定,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当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计划及毕业申请公告为准。

(三)自2027年1月1日起,未获得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其已合格课程依然有效,考生可转入我区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参加自学考试。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相关合格课程成绩不设有效期。

(四)考生以社会助学班、专本衔接、网络助学等方式参加上述停考专业助学活动的,参照本停考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全区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考中心)、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要及时通过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广大考生,全面做好专业停考过渡安排的宣传解释,认真细致指导考生备考及转专业报考,积极稳妥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自学考试专业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