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大学2023年下半年学位审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开始受理已毕业自考生的学位申请。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要求,成人本科学位论文从2022年开始纳入教育部本科学位论文抽检范围,请各申请学位的考生,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全、内容有误或未按时限要求提交,影响学位审核,由考生自行负责。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截止2023年11月30日)
1.毕业论文正文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按规定制式要求调整好格式,并分开发送);
2.自考生申请学位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
3.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扫描版。
上述三项材料由考生联系论文指导导师,导师审核完论文及相关附件表格后,由导师提交自考办。自考办不接收学生个人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其他材料待导师审核完论文后,自考办另行通知提交。
二、学位授予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思想政治条件符合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二)考生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65分(含)以上,外语应当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目英语(二),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不含免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70分(含)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考试作弊者;
(二)因其他原因,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行政或党团纪律处分者;
(三)毕业时间超过一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