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班主任、毕业生: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冀医学位[2023]7号)相关要求,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2023年冬季(12月份)授予学位的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及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生(2021级):
1.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四个专业需要毕业理论考试合格及以上(不需提交论文),申请材料包括:学位申请表、英语成绩单(附验证查询途径、密码等)文本及电子版。
2.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申请材料包括:学位申请表、英语成绩单(附验证查询途径、密码等)及学位论文(附相似度检测报告)文本及电子版。
(二)往届毕业生(2020级):
申请材料包括:1.学位申请表;2.英语成绩单(附验证查询途径、密码等);3.成绩单;4.学位论文(附相似度检测报告);5.毕业证复印件等的文本及电子版。药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同本条。
(三)材料具体要求:
1.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
成绩纸质版:请学生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截图打印自考英语二成绩,要求分数必须在60分以上(含),并在空白处注明专业、学号、登陆名、查询密码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其他英语成绩参考本条。
成绩电子版:请在网站页面截图,以“学号+姓名+分数”为文件名保存。如:2020001103111杜婷82.jpg
2.学位论文
学生应严格按照河北医科大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构成、篇幅和格式等要求进行撰写(论文撰写要求附后)。对于在论文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两篇论文内容基本相同者,均按作弊处理。不符合论文格式要求者不予审阅。
论文: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名称;
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学生到知网、维普或万方网站(其他网站检查无效)完成论文的自检(推荐维普网),重复率不超过30%。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命名为:学号+姓名+重复率。
二、申请程序及截止时间:
(一)个人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材料文本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各班主任。
(二)单位汇总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各教学点、学校班主任将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学院招生学籍办,汇总材料包括:毕业生纸质、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学位申请表;申请情况汇总表;英语成绩和论文(论文附查重报告);往届生、自考生毕业证复印件等。
三、其他相关事宜
(一)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在毕业当年和毕业后一年内申请学士学位。
(二)未能按期提供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逾期不能参加评审,造成后果自负。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授予学位:
1.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或因考试作弊等违纪受学校处分者。
2.课程成绩65分以下的门数达50%或有五门以上补考重修课程。
3.自学考试英语(二)等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不符合外语水平条件者。
4.毕业论文专家评阅未通过。
5.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或申请后中途放弃)再次申请者。
(四)学院招生学籍办联系方式。
电话:0311-86261038,邮箱:kaier_kaier@foxmail.com(邢老师)。
附:
3、毕业论文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