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咨询网站入口>>)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二)材料确认和提交时间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
11月26日(9:00--11:30);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1.发布时间:2024年1月6日17:00;
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申请毕业的条件及要求等详情请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申请学位的考生,建议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的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