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函授及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学位申请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满足《东北林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校继〔2023〕4号)中学位授予条件的成人函授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对象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上毕业日期为准):
成人函授:2023年1月或6月
自学考试:2022年12月或2023年6月
注意:成人函授预计于2024年1月毕业的学生请于2024年4月提交学位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与学历照片同版的2寸蓝底照片两张(大小:3.3×4.8cm,背面用油笔写名字),用于学位证书制作。(照片可在学信网自行下载)
2.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见文末下载链接)。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复印正反面)。
4.提供以下四项中任一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在籍期间在黑龙江以外省份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须提供省级学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者成绩证明网站成绩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打印件需标注查询成绩所需用户名和密码,学生本人签名。参加黑龙江省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无需提供成绩证明。
(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须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打印件,打印件上手写考试时间、报考省份和本人签名。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的,须提供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及“中国教育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打印件(无查询结果成绩不予认可)。
(4)入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二学历毕业生,学位外语成绩不另作要求,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并确保提交申请阶段备案表上二维码可扫码验真。
5.学位证书照片电子版(与学历照片同版。格式:JPG,像素:210×280,分辨率:300dpi,大小:20-50KB。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身份证含X字符的用大写)。
6.学士学位申请数据库电子版(不要更改数据表内单元格格式)(见文末下载链接)。
7.自考生须提交学位论文及重复率低于30%查重报告电子版。
申请人按照以上第1-4项材料的顺序将纸质材料用曲别针或文件夹夹好上报(不要用订书钉)。第5、6项材料上报电子版。自考考生须提交第7项材料电子版。
三、申请材料提交与审核
学生采用邮寄材料及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1.成人校本部学生将第1-4项材料纸质版邮寄到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科审核。将第5、6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籍管理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文博楼311室(收件人:邢老师,收件电话:0451-82192396)
电子邮箱:x82192396@163.com
2.函授站(点)及自考助学点学生将1-6项材料交至所属函授站(点)或自考助学点初审,函授站(点)及自考助学点汇总后,统一提交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复审。
提交方式详情咨询所在函授站(点)或自考助学点。切勿自行向学校提交材料。
3.自考社会考生将1-4项材料纸质版邮寄到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审核。将第5、6、7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文博楼309室(收件人:张老师,收件电话18804638053)
电子邮箱:cz82192396@163.com
四、材料上交时间
成人校本部学生须在2023年11月20日前(快递到达日)将以上材料全部交齐,逾期不再受理。
函授站(点)及自考助学点学生提交时间请咨询相关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1.函授站(点)及自考助学点须严格审核学生上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对学生上交的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单、PETS成绩单、四、六级成绩网上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查询验真后,审核人须在成绩单或查询结果上签字,加盖函授站或助学点公章。
2.函授站(点)及自考助学点上报电子版申请材料时,须将学生上报的电子学位申请数据库合并为一个文件后上报。将学生上报的电子版照片打包压缩后上报(不得多报或者漏报)。上报的纸质版材料顺序须与电子数据库内学生名单顺序保持一致。
3.学生上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任何一项信息有误,将无法通过审核,审核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材料未按时报送,报送材料不全,材料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审核。
4.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全部百分制课程考试的分数求和,除以课程总门数。补考课程的分数不足60分的按实际分数计算,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计算。
相关链接:
东北林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东林校继〔20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