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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504批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10 14:19:49  栏目:自考毕业  来源:大牛自考网  阅读( )
导读:各助学单位: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6 号)文件要求,根据《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办法(

各助学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6 号)文件要求,根据《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现将我校自学考试202504批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自2024年下半年起,我校自学考试考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将分为申请毕业组(以下简称“毕业组”) 和申请学士学位组(以下简称“学位组”)进行论文相关工作。自本批次起,学位组增加外审环节。

二、工作安排

助学单位详见《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504批次毕业设计(论文)助学单位工作安排》(附件1)。

考生详见《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504批次毕业设计(论文)考生进度安排》(附件2)。

三、费用收取

1.外审费用(仅限学位组)

助学单位收取考生外审费用(200元/人),并统一汇款至维普论文管理平台,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重庆泛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星光支行

账 号:7849 0188 0001 61641

如需发票,请在汇款附言里标注。

2.答辩费用

助学单位统一收取考生答辩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科毕业生需向学校缴纳350元/人的论文答辩费)后汇款至大连工业大学,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大连工业大学;

开户银行:建行大连机场支行;

账 号:2120 1501 8000 5000 3264

四、特别提醒

1.无助学单位考生须自行联系学院网站公示的助学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参加本批次学位组答辩的考生,须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论文进度,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将被取消学位组答辩资格。

3.参加本批次学位组答辩的考生,如本次未能通过,下次参加时可略过前期考核环节,直接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环节。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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