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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27 18:10:19  栏目:自考毕业  来源:大牛自考网  阅读( )
导读:各助学单位及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

各助学单位及考生: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按照附件5中的新专业计划);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六)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考生本人请登陆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成绩查询”(网址http://zkcx.eaagz.org.cn:9001/QueryScore.aspx)查看所通过的成绩是否达到毕业条件。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地点

社会助学考生在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办公室(综合楼6楼611室)办理,衔接院校考生由所在衔接院校集体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专科毕业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为彩色原尺寸复印,以便于复审。

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

此表填写分为两部分:一是考生自我鉴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方面的表现(180字左右)。二是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工作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加盖公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考生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衔接考生可由衔接院校签署意见。

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内容可用电子文档填写,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3.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

提交电子照片规格为:背景色为白色,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 ~40KB、相片清晰、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电子照片以考生申请办证的准考证号命名(必须确保准考证号准确无误)。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具体要求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图像标准》(附件2),《办证标准照片》(附件3)。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如考生照片不符合相关要求,其毕业信息将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电子注册,影响毕业证颁发,请各位考生严格按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提供照片。

(二)申请本科毕业证所需材料

1.含以上专科准备的全部材料;

2.专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及专科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其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若为自考专科学历则不用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

五、毕业证发放

考生可于2025年3月电话咨询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是否可以领取毕业证。社会考生毕业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到我部领取,不可代领。衔接考生毕业证由所在衔接院校统一领取发放。

六、申报注意事项

1.符合办理条件的考生请在通知时间内及时办理。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在本次规定时间内申请的,可在下半年办证时间内申请办理。

2.为确保考生各项基本信息的详实和准确,考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必须与经办老师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重要信息,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不允许他人代办、代签。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为确保考生各项基本信息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委托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3.自考毕业办证不可专本同办,未获取相应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高专衔接生、本科第二学历考生)不可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若因此造成前置学历问题,一律不予受理。

4.请各衔接院校按时将集体办证的衔接考生相关毕业办证材料收集汇总,并将《毕业证初审申请明细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邮箱(gzsfxyzk@qq.com)。各衔接院校务必认真核对学生相关信息,按要求收集并报送相关材料。

七、咨询电话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咨询电话:0851-85816532。

附件1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图像标准

附件3 办证标准照片

附件4 毕业证初审申请明细汇总表

附件5 2024年10月新老计划课程替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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