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辽宁省自学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及助学单位:
我校作为辽宁省自学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主考学校,受辽宁省自考办的委托,负责审核药学、中药学专业考生的报名条件,并出具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用于考生申请毕业时的呈报材料。
依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药学专业报考条件为: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中药学专业报考条件为: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
药学、中药学专业办理“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11日(请尽量在12月10日之前办理,方便相关招考办在最后两日汇总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社会考生及助学单位: SYphu_zkzhuxue001@163.com
校内二学历考生: SYphu_zkzhuxue002@163.com
邮件标题:符合报名条件说明+专业+准考证号+姓名+手机
邮件正文: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正文中说明
邮件附件: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②如中药学专业非相关专业考生,请一并提供卫生类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相关单位 | 地 址 | 电子邮箱 | 公开电话 |
沈阳市浑南区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3号楼c座8楼 | 2241306959@qq.com | 024-23771061 |
沈阳市于洪区 |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区教育局二楼(招考办4) | yhqzxks@163.com | 024-81352588 |
本溪市 |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 | bxzbzkk@163.com | 024-42845869 |
沈阳药科大学 |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继续教育学院302办公室 | syphu_zxks@163.com | 024-23986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