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自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2.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以下简称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毕业;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3.如何理解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
个人自学是考生所开展的自主学习活动,其途径多种多样。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可以自己读书学习,也可以参加各类教育机构组织的课程学习。
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面授、函授、网络等多种形式,为考生创造学习条件,对其所选课程进行教学、辅导或培训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协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课程内容,达到专业计划规定的培养要求。
国家考试是指自学考试作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省级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与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自学考试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和省级命题课程两类。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或指定的命题中心组织命题的课程,省级命题课程指在本省范围内使用并由本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或省际间联合组织命题的课程。无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还是省级命题课程,均属自学考试国家考试课程。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二、专业设置
4.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1)已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公开查询—专业查询”查询。(2)未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告栏”内查询《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表》,或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文件(建议使用关键词“开考”或“专业调整”)。
5.如何理解专业停考与过渡期?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可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全国考委要求、已开考专业的社会需求变化及实施情况决定停考专业。专业的停考工作会按正常程序进行,在充分考虑了考生权益的基础上,提前公布并设置必要合理的过渡期。停考专业详情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停考”)。
6.如何理解专业调整?
省考委可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的要求适时调整已开考专业的课程设置。考生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告栏”内查询《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表》或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文件(建议使用关键词“开考”或“专业调整”进行搜索)。
三、主考学校
7.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什么?
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主考学校是担负部分自学考试职责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遴选并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协助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展专业和课程等相关的自学考试工作,包括参与课程设置及课程考试标准制定、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等。
8.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主考学校?
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公开查询—主考院校查询”查询。亦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相关文件(建议使用关键词“主考学校”)。
9.为什么有些专业的主考学校会调整?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每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调整等情况,省考委会对担任我省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主考学校进行调整。
四、考试安排与使用教材
10.如何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中笔试课程的考试安排?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开考3次,分别为1月、4月、10月。广东省自考办将会提前公布下一年度各专业开考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安排,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11.广东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如何安排?
广东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由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简称国考课)和省级命题课程(简称省考课)两类构成,其中国考课考试时间由全国考委安排,省考课由广东省自考办安排。根据全国考委相关规定,国考课只安排在4月和10月开考,各省不得另行安排。省考课根据广东省各专业实际情况安排至每年的1月、4月、10月开考。
12.广东省自学考试各门笔试课程的教材如何选择与购买?
广东省自考办每年公布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相关文件附件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会列明各门课程的使用教材。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均为公开出版物,考生可通过各类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购买,也可通过微信查找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程序书店根据考试科目进行订购,订购成功后以快递方式送达。
五、学位授予
13.自学考试是否可以授予学位?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14.如何授予学位?
我省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广东省学位委员会,高校为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的人员,建议在报名或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前,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六、报名报考
15.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52元;非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150元;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270元。
16.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17.自学考试每年安排几次报名报考?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3次考试,分别定在1月、4月和10月,报名报考的具体安排会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公布。
18.如何获取当次自学考试的准考证?
一般情况下,当次考试开始前10天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打印准考证;特殊情况的,在省考办规定的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不得擅自涂改、书写、打印除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
19.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
20.自学考试报考对年龄、学历是否有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1.忘记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考生忘记本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的,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入【考生入口】通道打开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功能,按操作提示找回密码。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找回密码并重新绑定手机号。
22.如何变更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绑定的手机号码?
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解绑手机后重新绑定。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自行解绑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解绑后再自行绑定手机号码。
23.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如何报考?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应按相关主考学校公布的实践考核要求报考,如有疑问的,直接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24.报考时重复缴费,能否退回考试费用?
自学考试报考过程中,考生如重复缴费的,重复缴费部分待银行核对后将通过原缴费途径退回。
25.如果无法参加本次自学考试,是否记入诚信档案?
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了解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请咨询试点地市考办)
26.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发现没有本人相片,无法报考,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齐照片等考籍信息变更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27.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省考办一般在6月、12月中上旬分别集中向考生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其他途径查询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28.对自学考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29.自学考试在线报名失败的,如何正式报名?
考生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在线进行正式报名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早到当地市自考办(或其指定途径)进行现场正式报名。
30.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码总共多少位?
自学考试考生准考证号码总共12位。考生完成报名后,应牢记准考证号码。
31.每次报考自学考试课程时,能否选择两个考区同时报考?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期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
32.报考自学考试时,已经确认的课程还能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保存”状态下,考生可修改本人报考信息)。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33.报考自学考试时,已保存但未确认的报考信息能够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时,已保存但未确认报考信息是可以修改的。
34.如何确认自学考试报考缴费是否成功?
报考自学考试时,完成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地市自考办联系。
35.能否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
36.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需要提前多久到达考点?
一般情况下考生可在考试前1小时抵达考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再提前的,考生可根据考点所在地考办发布的信息提前到达,并按照考点要求有序等候进入考点。
37.参加自学考试时,多门课程在不同的考点,如何应考?
考生应在考试前提前熟悉、规划好应考路线,选择合理出行方式,避免考试迟到。
38.考试时,最早可以在什么时候交卷?
根据考场规则,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可以交卷。
39.自学考试迟到多久不能参加考试?
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40.参加自学考试能否携带智能手表?
智能手表不得带入考场。
41.自学考试能否自己携带草稿纸?
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
42.自学考试哪些课程不能使用计算器?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高等数学(一)》等课程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准考证上此类课程代码及名称前有标注“▲”符号,请考生知悉);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43.如何查询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
考生本人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历次考试的诚信报考档案。
44.如何申请诚信报考档案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
45.能否携带涂改液、修正带参加自学考试?
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6.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着装问题?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47.违规处理文书将如何送达?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提醒,电子送达系统一经开通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收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考生如对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内容有异议,可在该告知书送达之日起7天内,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被处理人如对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该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教育厅或教育部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决定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布。
48.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或多个自学考试专业?
可以。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可按照自身需求报考适合的专业、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符合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等相关毕业条件,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49.某专业已经停考,但该专业部分课程在其他专业仍开考,考生能否报考?
考生必须按照相关停考专业的文件规定执行,只要在规定的停办毕业截止时间前取得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50.自学考试如何选报合适的专业?
考生可根据广东省自考办公布的开考专业、课程等情况,结合自身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选择专业报考。一般来说,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51.自学考试是否可以转考其他专业?有什么限制?
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报名时可按照自身需求选择适合专业,如需跨专业报考不需要再次进行报名,只需选择另一专业的课程继续报考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学分计入个人考籍档案。
52.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的官方渠道有哪些?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级市招生考试的官方网站,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官网。
53.实践考核成绩如何评定?
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54.实践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补考吗?
实践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但可以参加下次考核。
55.理论知识成绩如何评定?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56.笔试成绩不合格,可以补考吗?
理论知识考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但可以参加下次考试。
57.实践考核成绩评定证明在哪里开具?
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可联系相关主考学校办理。
58.报名的个人信息需要与身份证件的信息完全相同吗?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件的信息保持一致,如有错漏,请及时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七、免考
59.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有什么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本科结业可视同专科学历,可使用结业的合格成绩办理专科层次课程的免考。免考课程一览表详见附件。
60.如何办理凭前置学历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的,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是从原毕业学校复印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61.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在哪里办理前置学历免考申请手续?
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须到当地县(区)考办现场办理免考申请手续。
62.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有什么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此类免考的等级证书包括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和西班牙外语水平考试(DELE)的相关等级证书(免考课程一览表详见附件),以及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此类证书的免考课程规定,详见相应专业的考试计划说明)。
63.如何办理凭等级证书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的证书免考申请功能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对证书进行核验。如核验通过则无需现场办理免考手续;如核验不通过,则按规定到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凭在外省或2005年前考取的等级证书办理免考手续的,视查验证书的实际所需时间顺延。
64.考生是党校毕业,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内容相同,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层次符合免考规定。
65.考生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必考或选考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由于学历层次不同,对同一名称的课程学习、考试要求不同,所以专科层次的课程成绩只能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专科层次的课程(包括专科专业的所有课程及本科专业的加考课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必考课程和选考课程。
66.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在系统未查到自学考试课程00018、00019的免考成绩,怎么回事?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我省考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的自考生将自动获得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成绩,但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则无法自动获得此两门课程成绩,需办理免考手续:(1)在外省考取的证书;(2)2008年上半年或之前获得的证书;(3)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报考NCRE时登记的信息不符;(4)持有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5)先获得NCRE证书后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
67.申请了部分自学考试课程的免考,对申请学士学位有影响吗?
考生申请了免考并且审核通过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记为“免考”,不记录具体分数。关于申请学位的规定,请直接咨询相应主考学校。
68.专科未毕业学生,能否用专科的成绩办理免考?
考生申请免考必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未毕业,不能用就读专科期间的成绩办理免考。
69.考生前置学历是自考学历,成绩单的笔试课程成绩显示为等级成绩,可以免考对应的自考课程吗?
不可以。凭自考前置学历免考的考生,如成绩单笔试课程成绩显示为等级成绩(非百分制),不可以免考对应的自考笔试课程。
70.考生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内容相同,但课程名称略有差异,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层次符合免考规定。若考生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要求相同,但课程名称略有差异,可在当地市考办办理免考手续时,提供原课程的教学大纲等相关证明材料(原毕业学校盖章)。最终以省考办的审核结果为准。
71.已提交免考申请2个月,为什么还没审核?
考生在系统提交免考申请后,如系统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系统校验不通过(处于“申请”状态)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注: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自考报考、备考、专业说明等相关信息,欢迎咨询在线自考网的老师,会有专业老师进行沟通,帮助获取学历提升方案及相关免费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