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羊区新生注册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请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前往办理。青羊自考办的地址是太升北路13号,联系电话为028-69060358。
2、新生报名审核通过后,需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核对相关信息,并在9月1日至9月5日18:00前完成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若未按时完成报考和缴费,将导致注册无效,并且无法办理准考证。若遇到报考或缴费不成功的情况,请咨询电话028-86713053。
3、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和毕业证的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后将不能更改。建议考生到专业照相馆用正装免冠,在浅蓝色背景下拍摄标准的证件照片,头部需要占照片的7/10比例。
4、新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确认表(补证的老考生携带身份证),前往青羊区自考办(太升北路13号11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考生必须在考前一周登录四川教育考试院的网站查询考试考点和座位号,并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需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
一、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按课程进行考试,合格者可以根据规定计算学分。若考试不及格,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经过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二、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为上半年的6月15日至20日,下半年的12月15日至20日。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等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考生将无法申请本次毕业。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若无法及时提交学历鉴定,可延迟至8月5日。具体可延迟提交学历鉴定的情况,请考生复印鉴定证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所属地市、毕业专业等信息,随后将复印件寄至省考办。
四、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五、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照专业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七、考生的毕业生考籍档案对于评定职称、工资调整和工作变动非常重要。考生领取毕业生考籍档案后,应及时交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若考生工作单位不固定,可将毕业生考籍档案交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八、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将不再补发。若考生有需求,可申请开具《毕业证明书》(此证明仅可开具一次,请考生妥善保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1)考生需要在省级日报或省级教育报上发布毕业证遗失声明;2)考生携带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复印件,前往原发证地、州、市自考办查阅毕业生花名册,并经当地自考办核实后开具毕业证明;3)考生需携带地州自考办开具的证明及上述材料,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手续。
九、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查询和学历认证有两种情况:1)2001年12月及以后毕业的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在线查询和认证;2)2001年6月及以前毕业的考生,如果需要对自己的自学毕业证书进行认证,可以由用人单位或招生院校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发放毕业证书的省自考办出具《学历认证委托函》,同时提交自己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相关的查询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