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学校的在籍考生如果要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就需要进行省际转考手续。而现在,电子转考已经应用了信息技术,通过交换电子档案的方式来进行省际转考。当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需要按要求前往转入地省级或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对于在籍考生来说,办理省际转考时必须亲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进行转出电子档案信息的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为他们提供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要求也有一些规定:
1、考试成绩管理由省级考办进行统一组织和实施。这包括成绩的发放、保存和统计分析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地级考办会根据省级考办提供的成绩库打印《成绩册》和《成绩通知单》。《成绩册》会有两份,地级和县(区)级考办各保留一份作为存档。
3、考生需要妥善保管《课程合格证》,如果不慎遗失,可以向省级考办或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课程合格证明》。在毕业审核时,提交毕业材料时也需一并上交《课程合格证》或《课程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