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平等的报考自学考试的权利,不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或居住地的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只需按照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报名。
对于尚未毕业的专科生,他们可以报考自考本科专业。但当考生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必须出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无法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参加实践考核和撰写毕业论文需要在全部笔试合格之后方可报名。对于英语、文秘英语、外贸英语、旅游英语、科技英语、应用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新闻英语、商贸英语、中英文秘书、英中文秘书、经贸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他们可以直接报考自考英语本科专业,无需额外考试其他科目。
考生可以前往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电话进行报名。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需要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再办理报考手续。而老生则只需要在每次考试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考手续。
报名流程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阶段,新生需要在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网站上进行预报名。在选择专业时,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报考必读中的相关说明,并且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报考。预报名成功后,考生会得到一个唯一的预报名号码,然后才能进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阶段,新生需要凭借预报名号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区)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正式报名。这时,考生会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并确认报名资料,并获得一个惟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将使用这个准考证号码进行报考。
在报考时,考生需要选择参加考试的课程和考试地点。如果考生尚未提供电子照片,则需要在报考前提供规定尺寸的电子照片(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报考方式包括前往市、县(区)指定的报考点或通过当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网站进行报考。每次报考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一旦报名获得批准,市考办或报名点将会发放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对于外语类专业的听说考试和毕业水平考试,必须在全部笔试课程合格后才能报考。而对于部分专业涉及实验、设计或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须在相应课程的笔试合格后方可报考。而对于参加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考生,则必须在全部课程合格之后才能报名。
每年的4月和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会组织全省范围的大规模考试。此外,在每年的1月和7月,还会组织面向全体考生的全国统考课程加考,以及独立办班专业、公开(开放)学院开考专业、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考试。
4月和10月的考试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上旬和7月中下旬。各市考办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经省考办批准的情况下适当延长报名报考时间。至于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则由省考办在报名前进行公布。
外语类专业的听说考试和毕业水平考试,则会安排在每年的4月和11月进行,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和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