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法律,首要之务是核实是否符合报考司法考试的条件;随后,若达到相应资格,通过法考考试后即可从事律师职业。
补充说明:
1.根据《律师法》第5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 取得律师资格;
- 获得律师执业证书。
2.要获得律师资格,需参加国家组织的法考。为了确保考试公平,报名条件在2018年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报名条件包括: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并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为我国律师行业选拔了众多法律专才,其中许多已成为该行业不可或缺的支柱。他们在执业中,不遗余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为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考试性质: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特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才能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以及取得律师资格。合格者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因此,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公正、公平的方式,检验考生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以及从事法律职业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具备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但具备法律专业知识。
换言之,原则上专科生不具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资格。然而,今年司法部规定对某些法律职业人才严重短缺的地区放宽了司考报名的学历条件,允许法律专业的专科生报名参考。
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五)品行良好。
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电〔2002〕第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以及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允许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的学生报名。
在这里,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以及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同时,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若已经报名,报名行为将被无效化:
(一)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三)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罚,尚未满期的;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罚。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获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获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