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的自学考试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考。已注册的考生可以选择到指定的报考点现场报名,也可以登录提供的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报考。网上报考的考生可以自行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也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缴费。
参加助学机构的新考生必须先到市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新生报名报考手续。在全省报名报考工作结束后,才进行主考学校的注册备案工作。对于未办理报名报考手续的新考生,将不会被注册备案。
在长沙市内的助学机构新考生可以选择去其他市州报考,但其他市州的助学机构新考生则没有资格前往长沙报考。无论考生在全省的哪个市州报名报考,都不会影响主考学校的注册。
自学考试,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Higher self-examination),是我国于1981年创立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它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一种高等教育形式,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有机结合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学考试通过国家考试的方式推动个人广泛的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对鼓励个人自学成才的规定。它的目标是培养和选拔具有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
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于一体的学历考试制度。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和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的成绩要求,便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灵活、学习成本较低,实行"宽进严出"和"教考分离"的原则。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背景如何,都可以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需要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任务,并通过思想品德鉴定。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以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