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学考试现已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开始报名。自2014年起,考生申请本科毕业需核对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另外,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从外省、直辖市或自治区转入河南省的自学考试考生,必须通过取得专科合格成绩5门、本科合格成绩4门及以上,方可办理相应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它是一种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重要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考的使命是通过国家考试推动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的广泛发展,贯彻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相关规定,致力于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提升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学历考试为主,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完成毕业论文的答辩和学位英语的考核,并取得规定的合格成绩,才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有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机会。
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廉。它实行“宽进严出”和“教考分离”原则。不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受教育程度如何,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以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需要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任务;在思想品德鉴定上达到合格水平,方可毕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自学考试的学历。对于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