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共有六所自考院校,分别是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河北工业大学。自考分为两种形式,社会自考和高校在校生自考。社会自考需要在考试院进行统一报名和考场安排,通常在中学内进行。而在校生自考则在高职类院校内进行报名,并在指定考点进行考试。
欲参加河北自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不受限制,所有人都可以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经公布停考的专业只限在籍考生报考,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3.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相关规定报考。
关于考试安排:
1.市教育考试机构根据修订版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组织理论课考试,所有考试均在标准化的电子考场进行。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前,所有考生都需接受安全检查。如因身体原因无法接受检查(例如安装了心脏起搏器等),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于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记录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将构成犯罪。考生须恪守规章纪律,保持诚信考试。
4.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务必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对考试造成不必要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