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成绩合格单遗失应如何补办呢?
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前往招生办或自考办进行补发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单科合格证无法补办,但可以向省考办或地市考办申请打印成绩证明。在办理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的原件与复印件,申请后的第二天起,需等待三个工作日,之后的星期二或星期五,凭有效证件即可领取相关文件。
以北京为例,考生在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考生接待日(每周一、周四)前往办理,可以解决因丢失成绩通知单、毕业证书等学籍证明和证书相关问题。下面将简要介绍几种情况下的单科合格证补办手续:
第一种情况是考生丢失成绩通知单,此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旧证),填写查分登记表,并等待查分审核后,领取合格成绩证明,该证明具有与成绩通知单等效的效力。
第二种情况是考生既丢失成绩通知单,又丢失准考证。考生需要提供身份证、考试所在区县、报考专业和考试课程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计算机逐一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才能出具合格成绩证明。
第三种情况是考生必须提供准确的考试课程和考试时间。由于自考办目前仍使用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部分数据需要手工查阅档案。因此,办理补证手续时一定要提供准确的考试课程和考试时间,否则可能无法查找到相关档案,给考生补办单科合格证带来困难。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00年以前的文凭考试成绩尚未计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对于一些民办高校的考生来说,可能记不清考试时间或丢失旧的文凭考试准考证。这些考生应首先前往所在的民办高校查询准考证号和考试时间,然后前往市自考办成绩科核对成绩,办理合格成绩证明。
第四种情况是考生因出差、生病等原因未能及时领取成绩通知单。上半年未领取的通知单可在下半年的12月15日至17日到各区县自考办领取,下半年未领取的通知单可在下一年的6月15日至17日到各区县自考办领取。如果因转出、申请出国成绩单、办理毕业手续等原因来不及前往区县自考办领取成绩单,可以向市自考办成绩科解释原因,并经核对后出具合格成绩证明。
补办毕业证明和毕业生登记表的手续如下:
考生如果丢失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应从所在单位获得相关证明信;若无工作单位,应向所在街道办事处获得证明。同时,提供毕业证书编号后,根据毕业生登记表上的编号核对档案,办理附有照片、压有钢印并盖有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毕业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毕业证明上没有主考院校的印章,所以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毕业证书。至于补办毕业生登记表,可根据毕业证书上的编号核对档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并盖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