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自考成绩合格之后呢?
自考的毕业申请分为两次,一次在6月9日,另一次在12月9日。
申请毕业的方式是在线申请。对于专科课程,只要全部课程都合格就可以申请毕业;而对于本科课程,只要毕业论文成绩合格就可以申请毕业。
首先,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网站:www.bjeea.edu.cn。然后点击“自学考试”,再点击页面右侧的“自考业务大厅”。接下来,点击“开始自考”或者页面右上角的“登录”。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后,成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报”。上半年的毕业证发放时间是在7月中旬,下半年的毕业证发放时间是在1月中旬。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办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需要在每年6月初或12月初去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照片:根据当地自考办的要求,提供符合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有些地区已经使用了首次报名时的数码照片进行了电子注册,所以不需要再提交照片。
2. 准考证:需要使用所有准考证来申请毕业。如果准考证遗失,可以提交《报名登记表》(向当地自考办领取)。对于使用银行卡作为准考证的考生,可以交银行卡或者银行卡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考办经办人员签名和考办章)。
3. 课程成绩:需要使用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学分合格证书以及课程学分证明(对于区间学分制专业)来申请毕业。如果课程合格证书遗失,可以提交课程成绩证明;如果课程学分合格证书或者课程学分证明遗失,可以提交课程学分成绩证明(对于区间学分制专业)。对于没有课程合格证书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可以提交课程成绩证明或者实践性环节考核登记表(向当地自考办要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考办经办人员签名和考办章)。对于免考了某些课程的考生,可以提交经审批盖章后的免考登记表或者免考课程证明;对于转考了其他省份的课程,可以提交经审批盖章后的转入考生登记表或者外省转入课程及成绩表以及外省课程合格证书。
4. 相关证书、成绩通知单、登记表:对于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的考生来说,需要提交PETS证书或者PETS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对于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的考生来说,需要提交NCRE证书或者成绩通知单;如果使用浙江省原已毕业的自考专业的课程,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正本或者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复自****档案”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或者课程成绩证明;如果通过CET证书免考了某些课程,需要提交CET证书正本;如果申请本科毕业,需要提交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正本和毕业生成绩册(或者毕业生成绩册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复自****档案”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5. 身份证:需要提交身份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身份证遗失或者身份证上的信息与自考中的相关信息不符,需要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且盖有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证明上要有“×××与×××系同一人”或者“原身份证号×××与现身份证号×××系同一人”的字样。
办理毕业手续的流程如下:
1. 考生去当地自考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草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送回。
2. 考生去当地自考办领取打印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正表),核对相关信息,并完成毕业鉴定。
3. 毕业鉴定包括自我鉴定和单位鉴定两部分,内容涵盖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自我鉴定由考生自己完成,单位鉴定由考生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完成。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或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由就读院校负责完成。
4. 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正表)送回当地自考办,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缴纳毕业审定费(含证书工本费)50元。
5. 考生按照当地自考办通知的时间去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