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成绩,可曲高和寡,然若欲改分,非易事也。虽或许有向自考办申请查卷之机,以解计分颠倒之苦,唯有悬殊巨大者得其效。然则,大自考皆仰恃正直,非是可对其轻易更改之。有若是庸人自欺者,蜚矣!若成绩一现,然感有误差,可属实复核,经过规定之程式,方可为之修正。考生可于成绩公布之即日起,抵达邦之27次采邀内,至所在市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核之請求,苟超时期则毫不予以受理。
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则为一以学历考试为主之国家考试,专以自学者为对象,结合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以及国家考试,形成之高等教育模式。其目的在于通国家考试,促进广博之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以及大学后继续教育,使得兼备智德之专才,提高全国人民之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需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之特点,乃出入甚多。首当其冲者,无疑是其最广大之开放性,蔓延于全国乃至社会全体。无论男女老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公民皆可参与,不受种族、教育程度之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皆无所指,兼而有之。考一门合格,则可获得该科目之合格证书。至于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亦非拘束之所,凡不及格者可复考,屡战屡败,直至成功方止等等。此诸自学考试之特点,皆因其自学性、业余性之主导,致使其灵活性极高,投入少而效果大,更以自学与工作之冲突几乎为零,实属难得之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