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专业毕业生可以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获得毕业证并具备职位资格条件的,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
“公务员建筑类”本科生可以招收以下专业:
- 建筑学
- 土木工程
- 工程造价
-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环境艺术设计
- 景观建设保护工程
- 风景园林
-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
-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建筑工程管理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关于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 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备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
8.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外,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或舞弊行为的人员也不得报考。还有一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特定情形也不允许报考。
请注意,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