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自考成绩证明?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自考生想要参加研究生考试,需要开具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省教育考试院开具成绩证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次,考生需在规定的日期内前往所在市的招生(考试)办公室或自学考试办公室,凭借身份证、自考准考证以及《课程合格证书》办理《考生成绩单》。最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和《考生成绩单》再次前往省教育考试院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值得注意的是,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因此,考生需要及时关注各省教育考试官网,以免错过申请时间。此外,开具自学考试学历及成绩证明的条件包括个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书面证明等。办理流程中还需要交验一张和原证件同底版的免冠照片。如果考生的《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省自考办考籍处核实后方可开具证明。但是,对于同时丢失了《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的情况,以及颁发不满一年或有涂改痕迹的《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将不予开具自学考试学历及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