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自考作业进行考勤?
工作要求:
1. 参与考核与认定的考生必须是我校注册的自考在籍考生,并自愿提出申请。
2. 要求考生参与课程面授教学活动或网络学习过程,确保考核成绩真实有效。申请学分认定的课程必须符合教学计划要求,且考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
3. 考核成绩评定必须审核原始纸质资料,包括考勤记录、作业记录和期末考试试卷等。成绩审核需经继续教育学院审定,并及时录入省自考办管理信息系统。
4. 宣传动员工作,助学单位需向参与考核和认定的学生宣传解释相关事项,确保学生了解考核和认定工作的细节。
考核过程:
1. 考生报名
考生根据需求自愿报名参加考核,并填写《长沙师范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报名表》。确认申请过程性考核的课程代码和名称。
2. 建档
助学单位根据参考考生的基本信息建档,并及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档案资料包括考勤记录表、作业文本和期末考试试卷等。
3. 实施考核
考勤考核:助学班的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考勤进行记录。考勤结果需真实有效,学生本人需签名确认,并填写《长沙师范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综合出勤成绩登记表》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 平时作业:任课教师根据作业完成情况评定成绩,并填写《长沙师范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平时作业成绩登记表》。作业纸质文本需连同成绩一同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 期末考试:助学单位需按照考务规定组织考试,命题、印制试卷、安排考场并进行评阅。完成后,填写《长沙师范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4. 成绩评定
助学单位统计考生的考勤率、平时作业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并填写《湖南省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表》。审核完成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5. 成绩录入
继续教育学院将审核后的成绩录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的考核学籍档案暂留继续教育学院存档,办证时一并报送省自考办审查。
学分认定:
1. 考生申请
考生填写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和申报表,确认申请学分认定的课程代码和名称。
2. 资格审查
助学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驳回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认定学分时,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期评成绩作为依据。
3. 成绩审核
助学单位将学分认定课程成绩汇总表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至省自考办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