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自考成绩转出?
1、可以在继续自考的同时换专业。
2、只要是公共课程的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不同专业和不同地区的自考成绩都可以通用。
3、在同一地区换专业自考不需要更换准考证,但在不同地区需要办理新的准考证。
4、要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前往新的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报名自考即可。
关于转往外省的自考转出:
1、考生需带上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前往转出市的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
2、转出市的自考办会对申请转出的考生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在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转出市的自考办会将申请表、原始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然后提交给转入省的自考办。
4、转入省的自考办会根据各市报送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考籍章。
5、转入省的自考办会将一份申请表和原始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寄送或由考生自行携带。
对于自考省外转入:
1、考生需携带转出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前往转入省的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
2、转入省的自考办会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考籍章。
3、转入省的自考办会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申请表封装并加盖密封章交给转入市的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管。
4、考生需携带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和课程合格证书前往转入市的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的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保存并在毕业时使用。
课程合格证书有两种类型:
1、原始的外省课程合格证书;
2、经过转换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这种证书是手写的,准考证号下方会注明转出省的名称,并加盖考籍章。
5、转入市的自考办会根据考生获得的新准考证号,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申请表于每年5月和11月报送给省自考办。另一份申请表会经过市计算机室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的计算机室会根据报送的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