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是一种目标参照性考试,目的是根据统一的标准评估考生的学业水平和技术能力是否达到要求,以获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这种考试由相关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依据统一的标准来判断考生是否合格,而不是根据个人实际水平来调整合格标准。它并非通过选拔优秀的方式,而是专注于考生是否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目标参照性考试,其评判标准是由国家职能部门统一制定的。根据1992年国家教委令第22号文件中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水平和质量要求相一致。”这就明确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的水平作为标准,这也是命题工作的依据。
自学考试的考试内容分为国家统考、省市考和校内考试。一般来说,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以及部分专业课是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而一部分专业课程则由各省市进行命题,还有极少数高校开设的专业科目采取校内命题。具体而言,全国统一考试通常安排在4月和10月,而很多省市则会在1月和7月举行补考,这些补考课程由各省市和学校进行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