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自考转考手续的办理地点在哪里?大牛教育自考平台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考生需亲自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提交省际转出申请,并按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自考办进行确认(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考生完成确认手续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办理考籍档案转出,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相应地区办理转入手续。
对于外省转入,有以下规定:
(1)转考考生需要在我省取得至少一门以上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方可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如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迟毕业,不得转入他省。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其他省份。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以及毕业论文成绩均不可转入。
(5)转考考生需按照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规定执行。
(6)为申办毕业手续,转考考生需在我省取得不少于5门专科课程或4门本科课程的合格成绩。
(7)我省不承认其他省份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时,考生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与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
关于如何转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对于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日至25日;对于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日至25日。逾期未办理的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2)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中查询我省考办是否已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并记下外档号。然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签字确认后,将该登记表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县(区)考办,复印件上要注明外档号。
(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考生需提供相关公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4)县(区)考办会收集考生材料并核对,通过后会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还给考生,并退还证件原件。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报送至市考办。市考办再次核对考生材料,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参考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市考办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5)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将无书面结果返回。考生可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转出其他省份有以下规定:
(1)考生需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以上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如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迟毕业,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不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关于如何转出:
(1)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考生的考籍档案将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对于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请参考各地市考办的通知)。对于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请参考各地市考办的通知)。
(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的信息一致。如有变动,考生需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3)考生需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考生需先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然后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可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中提交转出申请。然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将该登记表、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县(区)考办。
(4)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内,考生可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成功转出,可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将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也无法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关于2024年自考的相关信息,以上所述为准。大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