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并非所有省市都采用了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二、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并未实施此规定。已经实施的省市有天津(自2000年起)、黑龙江(自2006年起)、陕西(自2006年起)、江西(自2005年起)、辽宁(自2004年起)、河南(自2003年起)。
三、对于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此规定时进行了区分。对于老考生,单科合格成绩的八年有效期是从当地省开始计算的,之后逐年顺推,而不是以获得合格证书的日期为准。具体省份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自考部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确定。专业考试计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与参考书,以及其他必要说明。专业考试计划采用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的水平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的同类专业相当。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少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的水平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相当。本科学习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两者可以直接衔接。本科学习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学分)不得少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以下几类: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同类专业考生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尽管公共课可能与所学专业直接联系性不大,但它是培养全面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或缺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专业考生需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课程。基础课程旨在让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学习相关科学技术,为进一步发展有关能力打下基础。例如,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属于基础课程。
3、专业课:与专业知识和技能直接相关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范围内的自选科目学习。选修课程的选择必须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范围内进行。简而言之,考生根据自身能力和兴趣选择所需科目进行学习。
5、实践性环节。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分比例大致为3:4:3或2:5:3。
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单科合格证书,并根据规定计算学分。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专科(基础科)通常需要3-4年完成,本科通常需要4-5年。广告上所宣称的1年自学考试通常是夸大其词,并不是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