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功通过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将会获得免考《英语(二)》的资格。请考生按照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进行相关手续。
2、只要通过PETS—2级以上的笔试,就可以免考《英语(一)》。对于专业课的免考事宜,需根据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更高级别,或者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证书和任意其他模块证书的学生(共需两个模块),可以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教育阶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的学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相关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的学生,可以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阶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评定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内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力考核。
7、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的《英语(二)》课程。在个别省市,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例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具体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江西自考本科抵免办理流程:
1、考生需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县(区)考办。如果成绩表需要复印,必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签署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会收集考生材料,并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给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报送市考办。
3、市考办在核对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原件退还给县(区)考办,并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起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如果考生已经获得的成绩与要办理免考的课程存在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