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位于咸阳市人民路66号,邮编712000。为方便考生报考自考,提供咨询服务的电话为029-33283255和33283268(报名期间),您也可以乘坐1路、11路、13路、14路、26路、59路公交车,在渭城中学下车即可到达考试中心。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和秩序,我们呼吁所有考生要讲诚信,自觉遵守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您不应以任何理由干扰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职,同时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
参加考试时,请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将不允许进入考点。交卷出场时间不可早于每门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注意,一旦交卷出场,您将无法再次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请注意携带的物品限制:除了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对于其他科目的特殊规定除外),您不得携带任何其他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进入考场后,请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请按要求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号等栏目。
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您才可以开始答题。请注意,所有答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完成。选择题部分请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则要求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除画图题外)。请勿使用其他颜色的笔或铅笔,在试卷上答题将无效。
您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作答,不得在答卷或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在考场内请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也不能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或做暗号。禁止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请注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文字材料或其他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试结束前需要交卷出场的考生,请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然后举手提出离场申请。经监考员批准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后请勿在考场附近逗留。
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您必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答卷依次平放在桌面上,并等待收卷。监考人员收齐答卷并检查无误后,才可以离开考场。
请注意,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发放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如果您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或者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录在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中。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如果在考试期间发生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终止您继续参加该科目考试,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将无效。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会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停考期间参加考试的成绩也将无效。同时,如果您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构成犯罪,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