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天津师范大学自考毕业申请流程,许多人可能还不太了解。现在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天津师范大学自考毕业申请的时间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的申请时间是6月15日至20日,下半年的申请时间是12月15日至20日。如果想要申请上半年毕业,考生必须在5月1日之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等手续。同样地,如果想要申请下半年毕业,考生必须在11月1日之前完成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毕业申请。
对于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来说,需要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并在申请毕业时一并提交。对于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来说,可以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学历鉴定。对于规定允许延迟提交学历鉴定的情况,考生需要自行复印鉴定证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所属地市、毕业专业等信息,然后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
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供其专科成绩单。对于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以及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来说,需要提供符合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
考生的毕业生考籍档案对于评定职称、调整工资、工作变动等都至关重要。考生在领取毕业生考籍档案后,应及时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管理。对于工作单位不固定的考生,可以将毕业生考籍档案交给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将不再补办。如果考生有需要,可以申请开具一份《毕业证明书》(请注意,此证明书仅开具一次,请考生妥善保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流程和要求如下:首先,考生需在省级日报或省级教育报刊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其次,考生需要携带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的报纸、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原发证地、州、市的自考办进行核实,以便开具毕业证明;最后,考生本人需要携带当地州自考办开具的证明以及前述材料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
希望以上介绍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