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专业的种类繁多,包括文史类、理工类、经管类、艺术类、教育类、医学类和法学类等。不同主考院校发布的报考简章会有些微差异,因此考生应以主考院校发布的简章为准。
在文史类中,有新闻学、广告学、文秘、经贸英语(应用)、英语、汉语言文学、日语等专业。而理工类则涉及工业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信息工程、采矿工程、交通运输、石油工程、应用化学、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等领域。
经管类的专业覆盖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等方向。艺术类则包括数字媒体艺术、园林(应用)、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另外还有教育类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医学类的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眼视光学、动物医学、护理学,以及法学类的社会工作、公安管理学、法律等专业。
自学考试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一种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形式,主要针对自学者进行学历考试。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考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中鼓励自学成才的相关规定,并以学历考试为主进行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它培养和选拔具备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学历考试来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它是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和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的成绩后,可以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且可以参加研究生考试,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灵活,学习和工作的冲突较小,费用也相对较低。它实行“宽进严出”,以及“教考分离”的原则。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以及受教育程度如何,都可以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任务,并通过思想品德鉴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学历得到国家的承认。符合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