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查询浙江杭州往年自考的合格成绩,可以前往浙江教育考试院的“网上查询”页面进行查阅。但对于不合格成绩,特别是半年之前的成绩,网上查询是无法支持的,也不会建档保存。如果考生想查询半年内的不合格成绩,可以前往当地自考办进行咨询和查询。然而,网上查询仍然适用于最近一次的不合格成绩。
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项富有特色的学历考试制度。自考诞生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旨在推动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我国宪法对自学成才的鼓励,以学历考试为主要方式进行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自考不仅是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相结合的体现,也是选拔培养兼备德才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以学历考试为核心,结合个人自学、社会辅助学习和国家考试,形成了独特而灵活的教育模式。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完成毕业论文的答辩和学位英语考核,并取得规定的合格成绩,可以申请获得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甚至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非常灵活,工学矛盾较小,而且费用相对较低。它实行“宽进严出”和“教考分离”的原则,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以及已受教育程度如何,都有资格参加自学考试。自考采用学分积累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需要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指定的教学任务,而且还需通过思想品德鉴定。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考生,才能毕业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由国家认可。同时,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将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