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湖南自考学生的报名注册后,他们可以登录湖南教育考试院的考生个人空间,轻松查看自己的报考信息。在这个个人空间,他们能够查询到自己报考的专业和科目,还能获取自己的成绩信息,并且可以轻松找到报考简章。
自考,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Higher self-examination),于1981年获得国务院的批准并正式设立,是我国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主要面向自学者。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以及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高等教育形式,且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使命在于通过国家考试的推动,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遵循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相关规定,以学历考试为主,为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提升全体国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以学历考试为主,是一个综合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和学位英语考试,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获得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且还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自学考试具有灵活的学习方式、较小的工学矛盾和较低的费用。它实行了"宽进严出"和"教考分离"的政策。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或教育程度,都有机会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毕业生需要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任务,并经过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才能毕业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这些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要求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照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