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担负着该校自学考试的重任。在本科专业中,自学考试涵盖了法律、基础教育(中文方向)、英语教育、电子工程、销售管理、行政管理、英语、广告学、计算机网络和护理学等领域。而在专科专业方面,自学考试涉及销售管理、行政管理、英语、护理学、法律、基础教育(中文方向)和电子技术等方向。这些自学考试奠定了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的重要地位。
早在50年代初期,武汉大学就开始组织成人高等教育,并在半个世纪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其中包括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成人脱产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教师培训以及干部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这些教育形式在培养人才、为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成为武汉大学的重要推动力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考于1981年获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一项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结合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的要素。它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的方式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原则。自考的目标是培养并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
自学考试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以学历考试为主,是一种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和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有资格参加研究生考试,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非常灵活,工学矛盾较小,费用也相对较低。自考实行“宽进严出”和“教考分离”的原则,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以参加自学考试。自考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需要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还需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任务,并经过思想品德鉴定的合格评定。对于符合学位条件的本科自学考试毕业生,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