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以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便捷地提交免考申请。
2、提交免考申请后,考生需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提交给县(区)考办。
3、县(区)考办将收集考生的材料,并为考生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随后,所有考生的材料将集中交由市自考办进行审核。省自考办将对免考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一旦课程免考获得批准,相应的证明材料将退还给考生。同时,省自考办将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并发放给考生。
4、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需要注意的是,若自考考生的免考课程与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进行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是指在自学考试中,学生可以申请免除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相关课程。这项政策为具备相关成绩的考生提供了便利。
自学考试中的免考要求如下:
1、统招生可以免考已合格的相同名称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的第二专业可以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较低难度的课程。
3、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课程中与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相同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