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位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主考院校接受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每年6月初与12月末。申请次数仅限一次。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是由各高校自行制定的,各高校的规定略有不同。典型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72分,毕业论文评定为良好或优秀,以及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自考的学士学位申请必须在毕业后的一年内进行。对于本科生,各科目的平均分要达到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有所差异),毕业论文答辩要评定为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学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部分学校可能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但多数学校没有这一要求)。只要学生表现正常,考试都通过,且毕业论文合格,学士学位是可以顺利获得的。
具体规定如下:
1. 在毕业前修完课程并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在毕业前(每年6月初)提出学位申请。
2. 如果已取得毕业资格,但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以先不申请学士学位,而在一年内通过重修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之后可以在毕业当年的12月末或次年6月初再次申请学士学位。
3. 对于需要通过重修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课程(包括毕业论文),一般会随着下一年级相关课程的开课时间,并按照学校规定的重修费用进行。不会单独开班或命题。
学士学位的种类一般分为十二大类,包括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教育学、军事学、哲学、历史学、文学、法学等不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