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
考生申请时间:1月22日~2月17日
主考院校初审时间:2月18日
考生注意:如初审不合格,自考办会及时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主考院校初审通过后还需考试院复审(期间自考服务平台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考试院终审,最终结果预计在3月份自考服务平台查询。
二、办理方式
请考生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ste.shmeea.edu.cn),点击顶部菜单【考籍转移】‐【本市转出】进入办理转出信息页面,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特别是转入地名称和转入准考证号。
2、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市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论文及证书课程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本次只办理考籍转出,考籍转入办理时间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
8、自考办咨询电话:021-63564124,邮箱:zikaoshuf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