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考考到一半,生活或工作的地点变了,再在天津参加考试,时间和交通成本就会变得极高,这个时候,考生可能就需要将自考考籍转出到现在的常住地,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转考,将考过的科目成绩转到现居住地,之后直接在居住地进行考试、申请毕业。
而在进行自考考籍转出之前,考生需要先了解天津自考考籍转出的办理时间和流程,以下是天津自考考籍转出的详细说明:
1、天津自考考籍转出办理时间
天津每年有两次自考考籍转出办理机会,办理时间是在考试报名期间,一般是在每年上半年的5月-6月期间、下半年的11月-12月期间,同时,考生若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在申请成绩转出前,需先在网上申请并档,将所有准考证下的成绩合并到同属于一个准考证号。
2、天津自考考籍转出办理流程
天津自考考籍转出需要在线上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方法:
(1)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站(点击咨询网站入口>>),选择”自学考试“栏目,进入自考服务系统;
(2)登录后点击“申请箱”中的“本市转出”,选择相应的转出项目,点击“进入”;
(3)点击“申请”,选择转出目的省市,核对成绩无误后,点击“提交”;
(4)网上支付考试成绩转出费用后,按照页面提示返回“考生服务系统”,核实申请状态。
3、天津自考考籍转出注意事项
天津自考考生在申请考籍转出之后,需要前往转出省份办理转入手续。转出专业课程必须与转入专业现行开考计划课程名称完全一致,且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学分。
考生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
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或者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办理考籍转出。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天津办理毕业,不得转出考籍。已经毕业的考生不办理考籍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