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入狱的人将失去当老师的资格。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将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设立的基本要求。它规定了从事教学任务必须具备的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执行特殊职业许可制度的一种体现。许多国家都有严格规定教师资格标准,其中包括建立教师许可证或者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上海市在2012年9月10日前表示,中小学教师在首次注册后不再享有终身执业权。同样地,北京市也改变了终身执业模式,并开始实行5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在丧失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条所规定条件之后,将无法再次获得这个职位;而其持有的相关证书则由县级以上政府收缴。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在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县级以上政府将撤销其教师资格:
1. 通过欺诈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
2. 行为不端,侮辱学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在撤销之后的5年内无法重新申请认定为教师,并且相关证书也将被县级以上政府收缴。
根据第二十条,参与考试作弊的人将使其考试成绩作废,并在3年内无法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对于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导致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泄露的情况,依法将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对认证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则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符合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身体条件的“有教育能力”。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且需要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