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强调提升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师德表现成为评估、聘任和评价教师的首要方面;加强学校的学风和教风建设,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追究学术不端行为。
《暂行》法则:招聘与考核
考核是招聘与管理教师岗位的重要环节。其结果将决定续约、延期、解雇或调动岗位等。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对教师岗位的招聘与管理,并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特制定了这份法则。
目标与原则:
1. 考核结果与聘用及奖惩挂钩,体现按照工作付出进行分配、奖励勤奋淘汰懒惰、选拔优秀淘汰差劣等原则。
2. 考核既定量又定性,全面评估岗位责任履行情况(包括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教学成就、政治思想表达能力、职业道德素养以及组织纪律性、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综合评价岗位绩效。
3. 学校和院系在考核中相互结合,学校负责领导和宏观指导考核工作,院系则负责具体实施。
4. 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两者各有侧重。年度考核评价教师在任职期内的每一年的工作情况(包括道德品行、态度、职业精神、能力、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定性评估为主;而聘期考核则全面评估教师在一个完整任期内的岗位责任履行情况,重点定量考核。
5. 全面要求与尊重个性相结合,鼓励教师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并取得突出成果。
范围:
凡是我校二级教授及以下级别的教师都将按照本法规进行聘期考核(一级教授可以免除此项)。"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以及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参加积分制,并按照国家及学校要求进行专项评估;其他岗位的教师由各自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并报学校审批备案。
程序:
1. 填写考核信息表:教师个人在网上填写积分考核表,提供可采信的依据。
2. 审核:院(系)、科研单位、直(附)属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教师填写的教学、学生指导、科研和论文等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3. 述职:参与考核者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述职,阐述自己在任期内的岗位责任履行情况。
4. 群众评议:对于定性评估部分例如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评价等,可以采用群众集体无记名投票评价或进行座谈会、评议会、个别谈话以及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其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进行评定。
5. 专家评论:各单位的聘用和考核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参与考核者进行评论,并对其岗位责任履行情况及工作绩效做出认定。初步确定考核结果并撰写具体评语,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全面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帮助教师发扬所长避免短处,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朝着既定目标发展。
6. 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对象,促使其进一步明确目标、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7. 公示: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教师个人业绩和初步考核结果。
以上内容涵盖了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访问大牛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