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每年有两次教师资格认定机会,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进行。春季认定通常在三月开始,秋季认定通常在九月开始。详细时间请查阅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对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认定,需要准备或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 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业成绩单);
3.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包括改革试点前入学且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6. 近期无冠正面的1寸个人照片(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具体所需材料,请以相关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无法补报。下次认定时,请及时进行报名。
教师资格证本身是永久有效的,只需每五年注册一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持证教师连续两年未通过审核,将被撤销教师资格。而对于非在编或离职人员,只要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有效性将永久保持。
以上是关于河北教师资格认定频次的概述。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大牛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