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无职称可以被视为临时员工。他们具备专业技术资格,但由于岗位不足等原因无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即无职称)。相比有职称的教师,他们通常担任的工作岗位更为简要、轻松。
公办中小学教师的招聘与待遇遵循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是教师招募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招募结果也反映出了其职称评审结果。当公办中小学出现教师空缺时,教师可以在不同学校之间互相评审和选拔。要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对公办中小学教师的招聘与待遇进行规范管理。
我们将坚持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招募制度。根据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岗位招募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员工选拔方面的主导作用,并实现对中小学教师职务和岗位的统一招募。同时,我们还要确立并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招聘后的管理,并通过岗位招募实现员工晋升和淘汰。
扩展资料: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如下:
1、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复杂性,并妥善处理好新老员工过渡和政策衔接工作,以确保改革能够顺利有序地推进。
2、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将根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确定的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职称(职务)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现有任命的职务级别,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进行相应过渡手续。
3、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级别新设置的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本规定所确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评价方法和程序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