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宣布,为了进一步促进干部教师的交流与合作,北京市将在新学期大规模推动轮岗交流措施。此次轮岗的主要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具体来说,那些离退休时间还有超过5年,并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6年以上的正副校长,在原则上应该被安排进行轮岗交流。同样适用于那些离退休时间也是5年以上,并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6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这次交流轮岗主要分为"三个维度"和"两种类型"。所谓三个维度即区域内的校长交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和普通教师派遣轮岗;而两种类型则包括城区和远郊地区。我们将在推进学区内各校之间实现师资均衡配置的基础上,重点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之间的交流轮换、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之间的均衡配置以及普通教师的派遣轮岗。而在远郊地区,我们则会全面推进交流轮岗。为了确保交流轮岗计划的顺利实施,我们要求将其作为评先争优的一项依据。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交流轮岗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9年以上或者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届以上的教师和校级干部。原则上,他们应该在同一区域内进行交流轮岗。但对于不符合交流条件但个人愿意参与轮岗的校长和教师来说,也可以申请参与其中。
至于时间安排和待遇问题,教师的交流周期为3年,并且原则上不会进行调整。对于校长来说,原则上满两届任期后将被安排到其他学校任职。至于工资方面,则由接受人员所到达的学校负责发放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工资。
最后,在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中,每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得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占总人数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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