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秉持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坚定拥护之情,怀着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之心,坚守党的基本路线,勤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恪尽职责,勇于承担本职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遵纪守法,在教书育人方面展现榜样力量;始终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怀揣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以引路人和导航者身份推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卓越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任务,杰出地从事教育与指导工作;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授学科课程体系与专业知识,在教育与教学上取得卓越成就,并展示出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
3.具备主持和指导教育与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并广泛应用于实际教育中,在推行素质教育方面发挥示范与引领作用;
4.在培养和指导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享有同行公认的优秀声誉,被视为当之无愧的教育与教学专家;
5.通常应该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5年。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授年龄段学生特点与思想现实,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显著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任务,以杰出成绩从事传道授业工作;
2.具备所授课程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丰富经验下展现出卓越的传授成果,形成独到而醒目的教学特色;
3.具备指导与开展教育与教学研究的能力,取得显著成果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展现杰出表现;
4.胜任领导和培训二级、三级教师的工作,在该领域产生重要影响并取得明显效果;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专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需有1年以上在弱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验。
(三)一级教师。
1.拥有正确引导与管理学生的能力,根据所授年龄段特点和思想现实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在班主任、辅导员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并成功完成相关任务;
2.对所授课程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授课程的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方法,拥有丰富经验与较高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结合教学活动,开发学生智力与动手能力,取得显著教育效果;
3.具备一定组织和开展教育与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宝贵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和教育技能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2年以上;或者具备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专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4年以上。或者拥有师范类大专院校毕业资格证书,并在小学二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掌握引导学生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并熟练运用,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取得良好教育效果;
2.理解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拥有所授科目必要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授科目的大纲、教材,并正确传授知识与技能。取得良好教育效果;
3.具备开展教育与教学研究的方法,积极参与并贡献力量;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并通过1年见习并经考核合格,在小学、初中三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2年以上;或者大专毕业,并在小学、初中三级职位中从事老师工作至少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了解引导和管理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并能够正确引导与指导他们;
2.具备基本的心理学、教育学以及适当程度上所授科目领域方面知识,对于所授科目拥有基本专业知识和必要技能,可以完成相应地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