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营利性培训机构为非营利性机构,具有一定的法律和经营层面的差异。营利性组织以追求个体或组织利益为目标,重视投资回报和盈利能力,包括制造业、商贸业、旅游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为了发展和生存,它们必须与内外部的公众建立良好关系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而非营利性机构与之区别明显。在2017年前后,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成为新生事物,但与非营利性机构本质上存在着区别。
首先是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区别。 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产生教育收益,并且校方可以将办学结余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处理。一般来说,教育企业选择设立有赢利目标的民办学校。因此举办者需要申请办学许可证,并在工商部门注册获得营业执照,并要求经营范围涵盖培训等业务。
相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则意味着举办者无法获得办学收益,其办学结余完全用于学校运营。因此,举办者只需申请办学许可证,并前往民政局申请非营利机构登记证即可完成办理资质相关的手续。
非营利性机构的优点在于,出资者不能从中获得补偿或奖励并且不能享有剩余财产分配权。然而,在民办学校终止时,举办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或奖励。此外,主管单位为民政局,不实行分红制度,并将经费用于教育发展。虽然教师和校长可以获得高额工资报酬,但投资人无法从中受益,并无法使学校上市运作。
此外,在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分类管理方面也存在差异。对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来说,他们不能取得任何形式的经济收益,并将所有结余用于教育事业。而对于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来说,则可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来进行收益分配。
政府在差别化政策上也给予了相应支持。对于非营利性机构,政府在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而对于营利性机构,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收购服务或税收优惠等方式提供支持。
以上就是培训机构从营利性转变为非营利性的意义和相关差异。如有需要深入了解,请前往大牛教育官网获取更多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