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评分细化为八个方面,即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其中,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仪表仪态各自占据了5分的权重。言语表达和思维品质这两项则各自占据了15分的权重。而教学设计则占有10分的权重;而教学实施则占据35分的权重,而且与教学评价一样都是以10分为基准。
在进行评分时,有以下标准:
(1) 回答问题方向正确,并以清晰条理的方式进行列举,字迹工整,逻辑清晰 (12-14 分);
(2) 回答问题方向正确,并以清晰条理的方式进行列举,逻辑清晰 (10-12 分);
(3) 回答问题方向正确,并以清晰条理的方式进行列举,字迹工整 (8-10 分);
(4) 回答问题方向正确,并以清晰条理的方式进行列举 (6-8 分);
在教师资格证面试中取得60分及以上才算及格。
整个面试总共100分,在不同分项中得分累加,而各分项的分值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成绩查询只会显示合格或不合格,并不显示具体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