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需要将申请表存档,并确保与个人档案和证书的要求相一致。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将教师资格申请表记录到个人档案中。
如果发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被列入个人档案,或者仍然由申请认定人保管着,那意味着该个人的档案不符合教育局的管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认证的个人应当退还申请表给授权认可教师资格的教育局,并交由专门负责个人档案管理的部门处理。
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时,“简历”栏应填写小学毕业后所经历过的经历;“学习专业”栏应根据毕业证书上所显示的专业填写;“申请任职”栏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学计划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进行填写;户籍地应填写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而“目前从事职业一栏”则需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填写,比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士兵等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