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部分包括三个科目,分别是《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综合素质(中学)》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从事教师工作时所必需的道德品质、法规知识、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文化素养等基本才能。
《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在教育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原理、中学教学方法、学生心理特点、德育指导以及课程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在相应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及设计、实施和评估授课内容的能力。
而面试部分则和笔试部分的第三门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报名选择“日语”、“俄语”或者“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只需通过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即可进行面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