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每年举行两次教师资格证考试,包括23个省市和几个特定地区。这些地区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等。此外,还有山西、黑龙江、湖南、云南和青海等5个非国家考试区,它们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并且通常安排在下半年。
教师资格考试的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一类是各类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用协议,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职人员。
另一类是高校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人员,他们除了要满足《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被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至少讲授一门学校规定课程。
第三类是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和教育硕士。按照国家相关的要求,在2015年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校任教并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仍然执行直接认定政策;而跨学科的认定则需要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