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50-38):内容紧扣主题,重点突出,充实丰富,情感真挚动人,结构严谨有序,文采斐然,语言优美流畅,引用经典引人共鸣,书写规范美观。
二等奖(37-25):核心观点符合主题要求,并表达明确;内容较为充实详尽,情感真实传神;结构完整合理,文体独特突出;语言流畅通顺自然清楚可读;字迹工整清晰。
三等奖(24-12):中心观点基本符合主题要求,并有一定明确表达;内容稍显薄弱但基本真实可信;结构基本完整连贯可读;文体基本符合要求;语言表达基本通顺流畅自然清晰;字迹较为整洁。
四等奖(11-0):偏离主题、不明确或立意不当;内容空洞贫乏乏善可陈;
文采生硬矫揉造作、结构杂乱无章导致阅读困难、语法错误频现。字迹难以识别。
其他评分标准:
未写标题扣2-5分;
未写结尾或字数不足800 字、多于600字扣10分;
字数少于600 字残文,11分以下。
错别字,每三个扣1分或每两个扣1分。
只出现一个错别字不计扣分,重复不叠加;五个以上扣3分;超过五个,扣12 分。
严重偏离主题,按照作文整体情况视情节在20 分以下评定。
以上是关于教师资格笔试作文评分标准的详细解释。如果您有兴趣学习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知识,请访问大牛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