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获取教师资格证书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国家统考,另一种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省考)。除了港澳台地区,全国范围内共有30个省份提供国家级(统考)教师资格考试。它们分别是湖北、河北、贵州、上海、天津、山东、吉林、宁夏、辽宁、北京、甘肃、重庆、安徽、福建、浙江、广东 、、陕西等省份。还有一些省份实行的是省级(非统考)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其中包括西藏。
教师是推动素质教育实施和提高教育品质的关键角色。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以及完善并严厉执行教职准入制度等措施,这都是建设高素质可创新化的专业化师资队伍的重要任务。同时,这也构成了中国特色的优秀教师管理体制完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内容之一。这样做不仅能提升整体师资水平,而且能增进社会对待教职工作地位的认知和理解,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并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这一举措的意义非常重大。